党的组织制度
作者: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时间:2018-02-23 分享给好友:

一、民主生活会:一般每年召开一次,要本着”团结——批评与自我批评——团结“的方针,充分发扬民主,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,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,达到统一思想、增强团结、互相监督、改进工作、共同提高的目的。应紧密围绕议题,交流思想认识,总结经验教训。

二、组织生活会:指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、总结经验教训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开展的活动,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。

三、基层党组织任期: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总支部委员会,每届任期3年;机关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,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。

四、党费收缴:党员应主动按月交纳党费,对无正当理由,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,按自行脱党处理。每月所需缴纳党费=收缴基数(税后)X收缴比例。

五、民主评议党员: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,通过自我评价、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,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,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,并通过组织措施,达到激励党员、纯洁组织、整顿队伍的目的。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委领导下,以支部为单位进行,每年进行一次。